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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主持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会议
2020-10-07 12:55:00   来源:河南新闻图片网   责任编辑:邓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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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下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在六楼检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第四十二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主持会议。
  
  张桂平检察长指出,此次学习的内容对当前办案工作具有很强指导意义,各位委员会后要结合原文深入学习领会,在今后的业务办案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检委会集体学习,强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委会委员议事决策水平。
 
        张桂平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检委会是检察机关所独特的办案工作最高决策议事机构,任职检委会委员的条件标准非常严格,要行使好委员权利,就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学习意识。尤其在知识更迭迅速的当今社会,更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把握案件驾驭案件的能力。二要把握学习方向。坚持检委会学习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头脑,突出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三要增强学习的系统性。检委会集体学习要坚持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做好学习内容选取。学习内容要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提高议事议案决策水平为核心,对于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通过学习来不断提高检委会委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从而推动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四要丰富学习形式。现在的学习形式相对比较单一,读读听听效果有限,要深入思考,大胆尝试不同的学习方式。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就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疑难复杂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委员进行交流点评,从而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五要加强检委办规范化建设。检委办作为检委会的办事机构,承担着检委会的日常工作,十分重要。检委办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规矩意识,落实高检院检委会工作规则,把检委办规范化作为我们常态性工作去抓。
  
  会上,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最高检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等三项内容,与会委员就如何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进行交流研讨。(张培 刘红星)

【责任编辑:邓小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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