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淅川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在处理柜台业务时,发现一群众的车辆行驶证系伪造,遂将该群众控制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原来该车辆及行驶证是一个叫张某波的人抵押给他的。民警立即找到张某波并对其进行调查,据他供述,伪造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是通过微信上从湖北襄阳购买的。民警通过张某波手机微信锁定了制假人陶某娟,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到陶某娟为湖南省双峰县人,现居住地在湖北襄阳。
2019年3月19日,淅川交警大队派办案民警赶赴湖北襄阳,对陶某娟进行暗中走访、摸排,发现陶某娟只能在空白制式证件上打印增加部分文字,造假形式较为简单,至于车辆登记证等较为复杂的证件,则通过一个叫沈某林的人联系经营广告公司的张某华进行制作。制作完毕后则由张某华交给沈某林最终由陶某娟发货,至此完成制售假证的整个过程。
2019年3月25 日,经过周密调查,掌握了确凿证据之后,淅川县交警大队决定展开收网行动,兵分三路同时对陶某娟、沈某林、张某华展开抓捕行动,成功抓到陶某娟和张某华,并对制造假证的广告公司展开搜查。查获大量空白(已盖章)假证件,并将作案工具进行扣押,但沈某林逃跑。2019年4月11日掌握线索的交警大队民警再次赶往襄阳市对沈某林展开抓捕,并成功抓获。
责任编辑\洪山 文图\ 李笑然 张晓栋